刊期:2009年第01期
<正>本辑《北大法律评论》分为"主题研讨"、"论文"与"评论"三大主体部分。纵观20世纪西方史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其重大变化之一就是传统史学的主流地位逐渐为社会文化史所取代,文化、经济、政治、法律等各种因素之间的微妙关联与深层互动,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与重视。这种如今方兴
作者:林乾 刊期:2009年第01期
道光时期,由于控告官吏勒折浮收等不法行为的京控案被作为"咨交之案"处理,因而地方官事实上成为最后的裁决者,这就使得事关民众根本利益的控告难以得到公正审理,当原告大多成为被惩治的对象,法律的天平更多向权力一方倾斜时,累积的官民二元社会问题也就有了全面撕裂之虞。本案的主角叶墉从告发书吏开始,走向开设客店,雇请讼师,包揽南汇县京控,并...
作者:唐泽靖彦 牛杰 刊期:2009年第01期
以"淡新档案"、"巴县档案"和"南陵县档案"中的诉状为主要考察对象,本文对清代诉状制作的实际过程进行细致的分析。清代实行宫代书制度的本意,是为了在诉状制作过程中排除第三人的介入,但实际上,19世纪中国的诉状,很多是由那些靠读写能力糊口的下层识字阶层所制作。其中"(官代书)制作"一类诉状往往只占全部诉状的少数,而大部分诉状是由起诉人或某...
作者:李典蓉 刊期:2009年第01期
清朝虽然提供给社会一条申诉冤屈的合法渠道——京控,但是京控案件从呈诉到审理的真实度,并没有因中央的介入而得到升华。原告会在呈词里运用策略,力求诉讼被中央受理。而从州县到省府,地方官员掌有对司法文书的书写权力,他们也会使用各种策略来平息诸多的呈控事件。本文通过对一份京控文卷的解析,探讨清代官方与民间在司法文书写作上存在的问题...
作者:邱澎生 刊期:2009年第01期
学者针对清代中国有无"习惯法"的问题,出现了"社会中心论"与"法律中心论"的不同立场与论辩,这个问题其实涉及研究者在名词定义与史实认定上的争议。本文主要以清代江南地区的一些商业讼案为对象,将"习惯法"问题限缩到清代商业习惯与国家法互动关系的演变历程。本文认为,我们不见得要以欧洲法学意义上的"习惯法"去描述这个历程的种种结果,但却不...
作者:巩涛 邓建鹏 刊期:2009年第01期
往昔西方学界关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民法"的主流观点认为:帝制时期的中国没有独立的"民法"概念,官方缺乏西方标准意义上的民法。近年来,一些美国学者认为,在地方的法律实践中,习惯、习惯法或可称为地方性"私法"普遍存在并被遵从。亦即认为"民法"在官方虽无认可,但在实践中却以习惯或习惯法等方式运作,与民事司法实践共同构成了清代的民法整体。...
作者:陈颀 刊期:2009年第01期
美国私营监狱的复兴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当下英美学界对美国私营监狱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成本—收益的实证分析和规范的惩罚哲学这两条进路。这两条进路面临各自的解释困境并且相互对立,其背后更深层的理论问题是惩罚哲学在20世纪晚期的迷失。福柯的作为规训权力的惩罚之理论模型,能在沟通上述两条进路的基础上更好地解释私营监狱的复...
作者:陈绪纲 刊期:2009年第01期
本文首先回顾了1870年之前美国的法律教育模式,并简评了其特点。第二部分详述朗道尔独特的人生阅历、个性,及他的求学、执业经历。这一点可谓理解朗道尔之所以能成功创立现代美国法律教育模式的关键所在。第三部分讲述从旧法律教育模式到新教育模式转型的具体过程,及朗道尔革命的影响。文章的最后结语部分简单评述了朗道尔革命对当今中国徘徊不...
作者:蔡桂生 刊期:2009年第01期
在区分规范法学和社科法学的前提下,本文主要立足于规范法学亦即法教义学的角度,来探讨学术与实务之间的司法考试相关问题。基于法教义学的内涵和功能之论述,本文在第二、三部分中,从法教义学之规范性思维及其操作化的角度对目前司法考试制度做了总体性思考,并以司法考试刑法篇为例做了实证化研究。文章的最后部分对司法考试之定位以及更根本意...
作者:周清林 刊期:2009年第01期
权利能力的德文表达是"Rechtsf(a|¨)igkeit"。"Rechtsf(a|¨)igkeit"的直译应当是"法律能力"。而我们之所以采用"权利能力"的译名,乃是基于我们对西方法学"权利本位"的判断。从构形上而言,"Recht"是修饰"F(a|¨)igkeit"的,"能力"理当是"法律或者权利"的基础,可是在被移植到中国来后,"权利"成了主宰,"能力"反而隐而不显。本文主要是追溯以权利为主...
作者:郭丹青 周琰 刊期:2009年第01期
<正>1995年3月,《中国季刊》(The China Quarterly)曾就中国法律制度的动态推出了一期专刊,涵盖了如下广泛的议题:立法程序,依靠法院和行政机关的
刊期:2009年第01期
<正>近几个月来,编辑部隔三岔五地收到一些来自沿海某市检察院的投稿。坦率地说,那些文章大而泛之且无甚新意,具体内容是什么我早已忘记,但其中一封来信所附的一段文字却至今记忆犹新,其大意是说如果需要版面费,请不要超过多少钱云云。更有意思的是,最近又收到一封来信,信中所写的内容颇有意思。除了在一些地方做隐名处理外,原文抄录如下:
刊期:2009年第01期
<正>援用本刊规范:苏力:"作为社会控制的文学与法律——从元杂剧切入",载《北大法律评论》第7卷第1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一、一般体例
刊期:2009年第01期
<正>1.《北大法律评论》创刊于1998年,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的法学学术集刊。《评论》坚持学术自主、自尊和自律的原则,秉承兼容并蓄、思想自由的北大传统人文精神。现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